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

雜感

從一個人到兩個人的關係狀態,到底改變了什麼?

單身了27年,過慣了一個人的生活,突然闖入另一個人,牢牢佔據著你的思緒,又是什麼感覺?

嚴格來說,我算是非常理性的人……幾乎可以說是過於理性了。

心跳加速、愛意奔騰、慾望橫生,走向兩人狀態的過程中,這些感受我都沒有。但這樣就代表我不喜歡對方嗎?恐怕也不盡然。

畢竟在兩人分開的時間中,我確實幾乎無時無刻都想著他。看書時想、工作時想、洗澡、騎車、吃飯——沒有一刻不想——這也是令我困惑的一點,到底這樣算不算是戀愛呢?儘管我在理智上能夠確認我是喜歡這個人的,但迄今為止做出的所有舉止,某種程度又有種因我認定「伴侶」身份而該展現、該讓對方得到的態度。

到底什麼是戀愛?如何才是戀愛?著實令人困惑。

海苔熊在〈愛情弔詭〉文中將聯繫兩人關係的情感分為「激情愛」及「伴侶愛」,毫無疑問能讓兩人關係走的長遠的是後者,我也是這麼期望,但一則感受不到激情愛(或者其實有但我並未察覺?)令人困擾,二則在交往過程中,遇到了對方有困難我卻無能為力的情境,深深感受到自己能力的不足,這一件事也讓我卻步…感到不安。

會有種杞人憂天 的思維:如果我幫不了這個人,難道真的適合成為他的伴侶嗎?他這樣的人跟我在一起,是否被糟蹋了呢?